花花日記.gif  

 

前些日子,與家母一同於晚餐時刻觀看新聞,當時正好播到有關台灣「剩女」相關報導。

新聞在舉出幾位大家眾所皆知的未婚優質女星如林志玲、舒淇、林心如後,隨即為「剩女」進行結構上的定義。

 

所謂剩女條件為:27歲以上、學歷高、薪水高、面容姣好。

 

當我心中還在為「靠邀喔27歲就算剩女了女人保鮮期也太低了吧」這樣的發現驚愕不已時,

就聽見家母不知道在興奮什麼的說:

 

母-平.png「欸欸欸!你年齡滿了欸!!!  你也是剩女欸!!!」

 

 

語氣猶如我當時剛滿十八歲,發現自己終於可以合法看A片的雀躍。

我尚且還來不及開口向家母回一些「但我有一顆年輕的心啊揪咪」之類的屁話,只見家母又停頓一下,說:

 

母-鄙視.png 「喔對,你不是,你沒有薪水高,你就是個貧窮的剩女。」

 

 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我是不明瞭她這樣傷害我的用意為何,

但那一瞬間,我突然有種想要離家出走,到外頭尋找自己親生父母的衝動。

未命名-1.png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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